无线型号核准SRRC认证申请变更最新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0月12日发布的最新公告《关于批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的公告》,SRRC认证申请变更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并进一步优化。以下合策将为您带来最新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批准变更申请材料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一、原申请人(申请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提交SRRC认证相关变更材料(如工商登记等相关信息)申请变更;

二、如果委托生产企业的信息发生变化,申请人应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如委托合同等),并申请变更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实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三、委托生产企业生产能力、技术实力、质量保证体系、原产地、生产线等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产品实验室自检报告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承诺材料申请变更与发证书中的射频参数一致;

四、认证产品部件(射频信号处理芯片、功率增益相关设备、滤波器、基带芯片、射频收发相关设备、射频电源管理相关设备、开关设备、双工器、天线相关设备、时钟相关设备等)。如果变更,申请人应提交SRRC认证相应的变更材料,变更 后的实验室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承诺材料申请变更与发证书中的射频参数一致;

五、取得SRRC认证证书后变更型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取得证书型号未实际生产销售的承诺材料,并说明变更原因申请变更;

六、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变更而改变产品相关信息的,申请人应当提交SRRC认证相关变更材料、实验室自检报告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